本报讯 (记者沈樑)3日晚,市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制定的《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引》。该文件从开学前准备工作、中小学错峰开学和开学后防控措施等三个方面,就下一阶段春季开学工作进行指引。
文件要求各地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要不断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学预案,制订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把学校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细化到每一个教育教学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各地各校在开学前要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五个一律”:即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学生没有经过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确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一律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检测,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等;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一律关闭;学校所有场所设施一律暂停向社会开放。
文件还要求学校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注重全员防疫培训,提前谋划教学安排,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坚持“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文件提出,在春季开学后,各校要统筹中小学生返校时间,引导师生安全返校和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除卫生健康部门出具健康证明外,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身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任何时段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也暂缓返校。
文件还提出,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经历或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重点关注地区来通人员等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或任何时段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均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须经学校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文件的最后,要求各地各校开学后要落实晨午检制度、科学组织教学,在校内实施定期消毒。开学后在校内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须第一时间送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隔离。